杀人嫌犯取保后失踪,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失踪怎么办

杀人嫌犯取保后失踪,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失踪怎么办

admin 2025-06-14 香港澳门 23 次浏览 0个评论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杀人嫌犯取保后失踪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杀人嫌犯取保后失踪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杀人嫌犯取保后失踪,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失踪怎么办

取保候审跑了怎么办?

会根据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逃跑的具体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,重新交纳保证金、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、予以逮捕。   最后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逃跑,这一事实会作为最终判决量刑的情节。 以上就是取保候审期间逃跑问题的回答。

关于涉嫌骗保,在取保候审期间失联怎么处理?

1、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,首先应当逮捕羁押。

2、一般情况由最初受理此案的办案机关管辖,在必要的时候,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。

相关规定:

一、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,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,应当予以逮捕:

(一)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;

(二)有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;

(三)可能毁灭、伪造证据,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;

(四)可能对被害人、举报人、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;

(五)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。

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,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,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,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,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,应当予以逮捕。

被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规定,情节严重的,可以予以逮捕。

二、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,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

第二十五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,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。在必要的时候,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杀人嫌犯取保后失踪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杀人嫌犯取保后失踪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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